2018年“中秋”“国庆”廉洁过节纪律提醒
为进一步推进“纠‘四风’、治陋习、树新风”专项整治工作,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,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。现对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做如下提醒:
1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;
2、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
3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4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
5、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6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;
7、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;
8、严禁参与赌博、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;
9、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两节期间,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,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问责。广大干部职工如发现违规行为,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举报,举报电话:2865409。
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
2018年9月19日